漯河市國控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選址更換及設備更新建設項目招標公告
來源:http://www.hhebolin.cn/news/586.html 發布時間:2018-07-30 點擊:5047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為漯河市國控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選址更換及設備更新建設項目招標人為漯河市環境保護局,招標項目資金為財政資金,項目資金預算700萬元。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漯河市國控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選址更換及設備更新建設項目采購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 招標范圍
2.1招標編號:漯采公開采購-2018-112
2.2本次招標共分為2個包,劃分如下:
A包為:4個國控點儀器設備的更新建設項目; B包為:市區4個國控空氣站點的點位優化;
2.2招標內容:詳見附表
2.4 A包供貨期限:60日歷天 B包服務期限:180日歷天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要求:
(一)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四)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五)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3.2營業執照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稅務登記證副本(或三證合一營業執照副本);
3.3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證件;
3.4具有由投標人注冊地或項目所在地檢察院機關出具的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結果證明(有效期內);
3.5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項目需要落實的政府采購政策
4.1促進中小企業發展
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明細:根據財政部發布的《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暫行辦法》規定,對小型和微型企業產品價格給予6%的扣除(供應商自身為小型或微型企業則給予6%的扣除,否則不予扣除,同時小微企業須提供《中小企業聲明函》(中小企業劃分見“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未提供《中小企業聲明函》的將不給予價格扣除。)
4.2支持監獄企業發展
支持監獄企業發展明細:執行《關于政府采購支持監獄企業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對監獄企業產品價格給予6%的扣除,同時監獄企業須提供由省級以上監獄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出具的屬于監獄企業的證明文件,未提供的將不給予價格扣除。
5、公告期限:2018年07月 27 日至2018年08月 03日
6.招標文件獲取
6.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在投標之前須在 “漯河市公共資源交易信息網” 完成企業注冊和CA數字證書認證辦理。于2018 年07月27日9時00分至 2018 年08月3日09時00 分,在漯河市政府采購電子交易系統繳納招標文件費、技術服務費并下載招標文件、圖紙(如有)、工程量清單(如有)等,方可參加投標。凡未按本公告規定下載招標文件的,投標無效。
6.2本項目將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開標時請攜帶資料到現場,由評標委員會進行核驗,具體內容詳見招標文件。
6.3“企業注冊和CA數字證書認證辦理”請參考漯河市公共資源交易信息網下載中心的相關說明。
7. 投標文件的遞交
7.1網上遞交:投標人應當在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前,通過互聯網使用 CA 數字證書登錄“漯河市政府采購電子交易平臺”,將已加密電子投標文件上傳,并確定已加密投標文件保存上傳成功。逾期未完成上傳或未按規定加密的投標文件,招標人將拒收。
7.2現場遞交:投標人應當在投標截止時間前,將紙質投標文件(正本一本,副本一本)、未加密電子投標文件和已加密電子投標文件的備份以光盤或 U 盤的形式,按照招標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寫標記后,遞交到開標現場。
7.3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2018年 08月17日 8 時 30 分。
8.招標文件的售價
招標文件每套售價叁佰圓整
9. 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河南省政府采購網》、《漯河市公共資源交易信息網》上發布。
10. 聯系方式
招 標 人:漯河市環境保護局
聯 系 人:呂先生
電 話:0395-2160186
代理機構: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漯河市金江路時代公寓B座18樓
聯 系 人:張先生
電 話: 0395-3397699 15346009076
監督機構:漯河市財政局政府采購監督管理科
電 話:0395-3150223